美国上市合作项目,中国企业如有意与港方合作,需要提供下列初步资料,包括:
1.中国企业如有意与港方合作,须三年财务表(见附表)及签署诚意合作意向书。直接传真喜多(国际)金融控股集团黑心交美国投资银行,原件正本交敝司驻中国商务代表转交敝方之美国投资银行。
2.中国企业如有意与港方合作,并需要提供一名专业摄影技师负责详细拍摄工厂各部门,机械设备,工人在厂房内工作中之实况,厂房内外貌及工厂招牌,工厂各上级主管领导,厂长,法人代表及各部门主管之相片,并在工厂实景捷报已制成产品样本相片(三筒菲林,每筒36张,共108张),并以一本大标准相部贴妥及每一张彩色色相片附注中文打字解译(此套相片用作交美国投资银行作初步考虑)。
3.请将工厂之历史背景,工厂各上级主管领导,厂长,法人代表及各部门主管等,用中文打字机打成一份简单履历介绍。
4.详细介绍工厂现有已在制造中之产品名称,原材料来源,产品销售对象,产品销售地区及每月平均销售量金额等。
备具:上述资料一式三份办妥后,正本请直接交敝司驻中国商务代表,转交敝方之中国办事处再送交美国投资银行作初步考虑。
有关上述美国上市合作项目,中国企业如有意与喜多(国际)金融控股集团合作,请与敝司驻中国商务代表直接洽商。
中国企业需具备下列合作条件:
1. 中国企业必需现在厂房及具备生产机械设备
2. 现制造之产品已有中国内销批发及零售市场
3. 中国企业具有一定流动资金生产现有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