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日聪会计事务所——香港企业注册网
中文简体
中文繁體
English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集团网站
本站首页
本站介绍
公司注册
银行开户
法定秘书
商务秘书
年审年报
代理记账
财税规划
公司出售
资料下载
香港公司注册管理
中国公司注册管理
海外公司注册管理
企业配套资源
商标授权买卖
企业发展策划
在线咨询
税务指南
香港企业利得税条例
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例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中国企业应课国税
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
税务师事务所不得代征税…
跨国税收筹划的热点地区…
投资美国海岛能减免税收…
利用当期进项税额的筹划…
世界四大会计事务所
保税物流园区享有多种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务知识问与答
新企业所得税法
营业税今后可能会取消,…
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
广东应对危机:困难中小…
个税起征点提高年内没戏…
新西兰央行宣布下调基准…
发改委等部门公布成品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
广东地税局调整房产税、…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
广东省工商部门启动多项…
小额贷款公司深圳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
媒体称成品油消费税可能…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
按现行政策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过程中的增值税和进口货物金额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列举的消费税征收的一种税。
返回首页
返回上一页
香港公司注册
客户反馈
人才招聘
服务声明
隐私条例
友情链接
网站导航
组织结构
联系我们
国际总部电话(TEL):852-27837818 传真(FAX): 852-27837918 中国总部电话(TEL):86-20-87550061
传真(FAX):86-20-85251755 深圳电话:86-755-82143272 传真(FAX):86-755-82143182
Copyrights Reserved @ ATA Corporate Formation & Management since 1975
香港日聪会计事务所制作维护、香港日聪会计事务所版权所有